为扎实有效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增加学院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依法治校长效机制,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办学氛围,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运城学院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党字〔2012〕27号)、《运城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院字〔2012〕82号)、《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责任分解的通知》(党办字〔2014〕15号),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运城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运城学院党办院办所有。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办学规模、院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2)学院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5)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8)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9)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10)财务管理制度
(11)资产管理制度
(12)受捐赠财产(现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13)受捐赠财产(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14)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15)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16)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7)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8)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19)院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20)院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21)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22)院内中层干部任免
(23)院内人员招聘信息
(24)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25)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26)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27)全院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28)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29)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30)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31)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32)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3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34)学籍管理办法
(35)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36)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37)学生申诉办法
(38)学风建设机构
(39)学术规范制度
(40)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41)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42)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43)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44)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45)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46)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47)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48)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我院申请获取其他相关信息。
二、公开的程序
按照“公开内容提出——相关部门整理——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向规定范围公开——意见反馈——建立档案”的程序实施。
三、公开的形式与时间
1、公开形式
(1)采用召开党员大会、办公会、全体教职工会等会议形式、发文公开。
(2)利用发文、党务校务公开栏、院报、校园网、电子屏等媒体公开。
2、公开时间
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
信息公开是推进民主管理,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聘请民主党派代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职工代表为党务公开监督员,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咨询监督。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制定,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联系电话:0359-2090418
邮箱:ycxydbyb@163.com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